
为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展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26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本院现决定在本区范围内公开选聘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12名。
二 报名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4.具有正常参加听证活动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可优先入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法学、医学、经济学、工学等专业人士;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众的基层群众代表。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不适宜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曾在听证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情形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情形的。
三 听证员的职责
被选聘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本院组织的案件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听证员参加听证活动,依法享有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听证员应当忠实履行听证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保守案件秘密。
四 听证员的履职保障
听证员参加听证活动产生的劳务费、差旅费等合理经费,按照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 听证员的任期
听证员每届任期三年。连续担任听证员不超过两届。
六 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听证员采取主动邀请、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多种方式选聘。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现场报名。报名需填写《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推荐表)》,表格可在雁峰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hengyangyf.jcy.gov.cn/)。
邮寄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近期一寸彩色蓝底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
邮寄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件人:李津菁,电话:0734-2839009。
七 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听证员整体年龄、专业等结构的合理性,初步确定候选人。
(二)组织考察。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候选人守法情况、政治素质、群众基础、品格操守等方面。
(三)确定人选。综合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由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听证员拟聘人选。
(四)社会公示。在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经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作出聘任决定,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听证员名单。
八 联系方式
有关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聘事宜,可向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咨询。
联系人:李津菁
电话:0734-2839009
雁峰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21日
附件:
1.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推荐)
2.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个人自荐)
3.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听证员登记表
4.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人选名单汇总表
附件1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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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近期 免冠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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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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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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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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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如: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环境资源、食品药品、财税审计、安全生产、网络信息、文物保护等等) |
社会兼职 |
(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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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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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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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属实,自愿申请加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认真履行听证员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等工作规定。 签名: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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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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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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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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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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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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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机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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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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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个人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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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近期 免冠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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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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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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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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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如: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环境资源、食品药品、财税审计、安全生产、网络信息、文物保护等等) |
社会兼职 |
(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 | |||
|
身份证 号码 |
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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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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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属实,自愿申请加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认真履行听证员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等工作规定。 签名: 年月日 | |||||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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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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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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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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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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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机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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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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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听证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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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近期 免冠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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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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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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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 时间 |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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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如: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环境资源、食品药品、财税审计、安全生产、网络信息、文物保护等等) |
社会兼职 |
(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 | |||
|
身份证 号码 |
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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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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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属实,自愿申请加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认真履行听证员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等工作规定。
签名: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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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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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邀请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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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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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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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机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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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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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人选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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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户籍地 |
常住地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是否代表、委员 |
专业领域 |
备注(主动邀请、单位推荐、个人自荐) |
为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展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26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本院现决定在本区范围内公开选聘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12名。
二 报名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4.具有正常参加听证活动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可优先入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法学、医学、经济学、工学等专业人士;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众的基层群众代表。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不适宜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曾在听证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情形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情形的。
三 听证员的职责
被选聘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本院组织的案件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听证员参加听证活动,依法享有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听证员应当忠实履行听证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保守案件秘密。
四 听证员的履职保障
听证员参加听证活动产生的劳务费、差旅费等合理经费,按照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 听证员的任期
听证员每届任期三年。连续担任听证员不超过两届。
六 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听证员采取主动邀请、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多种方式选聘。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现场报名。报名需填写《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推荐表)》,表格可在雁峰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hengyangyf.jcy.gov.cn/)。
邮寄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近期一寸彩色蓝底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
邮寄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件人:李津菁,电话:0734-2839009。
七 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听证员整体年龄、专业等结构的合理性,初步确定候选人。
(二)组织考察。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候选人守法情况、政治素质、群众基础、品格操守等方面。
(三)确定人选。综合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由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听证员拟聘人选。
(四)社会公示。在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经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作出聘任决定,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听证员名单。
八 联系方式
有关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聘事宜,可向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咨询。
联系人:李津菁
电话:0734-2839009
雁峰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21日
附件:
1.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推荐)
2.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个人自荐)
3.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听证员登记表
4.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人选名单汇总表
附件1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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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近期 免冠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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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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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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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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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领域 |
(如: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环境资源、食品药品、财税审计、安全生产、网络信息、文物保护等等) |
社会兼职 |
(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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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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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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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属实,自愿申请加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认真履行听证员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等工作规定。 签名: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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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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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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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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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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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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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机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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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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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个人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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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近期 免冠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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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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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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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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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如: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环境资源、食品药品、财税审计、安全生产、网络信息、文物保护等等) |
社会兼职 |
(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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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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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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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属实,自愿申请加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认真履行听证员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等工作规定。 签名: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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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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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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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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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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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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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机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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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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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听证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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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近期 免冠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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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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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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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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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如: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环境资源、食品药品、财税审计、安全生产、网络信息、文物保护等等) |
社会兼职 |
(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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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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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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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属实,自愿申请加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认真履行听证员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等工作规定。
签名: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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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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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邀请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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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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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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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机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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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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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人选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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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户籍地 |
常住地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是否代表、委员 |
专业领域 |
备注(主动邀请、单位推荐、个人自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