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案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刘旻昊诈骗罪案进行公开听证审查。现就听证案由、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公告如下:
案由:诈骗罪
当事人:刘旻昊
时间:2024年7月9日11时
听证地点: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听证方式:公开听证
检察官:唐琨
检察官助理:谭发旺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5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