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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检察
    2024年度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时间:2025-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陈甲诉云南省昆明市某医院履行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法定职责检察监督案

    【关键词】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 出生医学证明 依职权监督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案例简介】

    2012年7月,陈甲、陈乙夫妇二胎生育一子(患有唐氏综合征)。后双方协议离婚,孩子由父亲陈甲抚养,但一直未向医院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李某、杨某夫妇收养一名被遗弃儿童,因无出生医学证明而无法落户。李某与陈乙系老乡,得知陈乙离婚且没有为自己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便让陈乙协助到医院为其收养的儿童冒领《出生医学证明》。2018年,陈甲到医院为其子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被告知已被陈乙申领,出生信息与其子一致,但孩子及父亲姓名均为他人。陈甲多次向医院、卫生健康、民政、公安等部门申请换发,反映情况,均未获支持。

    2024年4月,陈甲以医院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出生医学证明》。法院以超过五年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昆明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查明医院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具有法定职责,案涉《出生医学证明》登记错误且对陈甲造成重大影响,属无效情形,医院应当予以换发。2024年6月,检察机关向医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予以换发。考虑到被冒领的《出生医学证明》已被用于落户,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解决两个孩子的落户、上学等问题。

    【典型意义】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命的第一个人生证明,是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证明文件。冒领他人《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既干扰了正常的户籍管理秩序,也严重侵害了他人取得户籍、获得救助等相关合法权益。为破解部分“过期之诉”中,当事人对行政行为失去通过诉讼进行救济而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问题,检察机关勇破“程序空转”之难,依职权受理案件,查明案件事实、明晰法律关系、厘清责任主体,精准监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维权困境,更关注到一纸证明背后两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多措并举,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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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时间:2025-05-29  作者: 

    陈甲诉云南省昆明市某医院履行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法定职责检察监督案

    【关键词】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 出生医学证明 依职权监督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案例简介】

    2012年7月,陈甲、陈乙夫妇二胎生育一子(患有唐氏综合征)。后双方协议离婚,孩子由父亲陈甲抚养,但一直未向医院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李某、杨某夫妇收养一名被遗弃儿童,因无出生医学证明而无法落户。李某与陈乙系老乡,得知陈乙离婚且没有为自己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便让陈乙协助到医院为其收养的儿童冒领《出生医学证明》。2018年,陈甲到医院为其子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被告知已被陈乙申领,出生信息与其子一致,但孩子及父亲姓名均为他人。陈甲多次向医院、卫生健康、民政、公安等部门申请换发,反映情况,均未获支持。

    2024年4月,陈甲以医院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出生医学证明》。法院以超过五年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昆明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查明医院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具有法定职责,案涉《出生医学证明》登记错误且对陈甲造成重大影响,属无效情形,医院应当予以换发。2024年6月,检察机关向医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予以换发。考虑到被冒领的《出生医学证明》已被用于落户,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解决两个孩子的落户、上学等问题。

    【典型意义】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命的第一个人生证明,是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证明文件。冒领他人《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既干扰了正常的户籍管理秩序,也严重侵害了他人取得户籍、获得救助等相关合法权益。为破解部分“过期之诉”中,当事人对行政行为失去通过诉讼进行救济而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问题,检察机关勇破“程序空转”之难,依职权受理案件,查明案件事实、明晰法律关系、厘清责任主体,精准监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维权困境,更关注到一纸证明背后两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多措并举,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